2019年3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正式施行,明确将“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评标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2019年2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将施行。同之前相比,这次修订对各类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细化,也提出“以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评标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细化了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行为认定标准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细化了虚假招标的五种情形: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外,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办法》第二十四条,细化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7种情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招标文件免费
《办法》十六条规定,在发布媒介上登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免费下载,提供下载的期限不得少于五日。
此规定在1月19日开始实施的《雄安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也有涉及,这一规定在降低众多企业投标的成本,切实有效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对当前代理机构而言,本就生处于愈加激烈的竞争市场,又还要减少一部分收入。
明确了评标信息公开范围
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公示的内容如下:
此规定中,公示不仅包含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表,还必须要有采用编码标注的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通过明确评标信息公开范围,强化对评标活动的监督。
保护招标人的自主权利
第九条规定,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进行招标。
第十四条规定,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通过设置中介名单、中介机构库,采用摇号、抽签、遴选以及指定等方式,限制招标人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的自主权可谓是得到了一定的保护,同时也明确了不得限制招标人采用摇号、抽签方式从设置的中介名单及中介机构库选择代理机构。
突出信用监管
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公告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记录招标投标活动中产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应当依法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信用问题也是当前招标投标的主流趋势,此规定重点突出了通过信用实施联合惩戒。而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则通过信用等级来降低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