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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助理工程师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1/7/26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初次任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本人所学专业同初定资格系列对口。否则,要通过评委会或参加全国
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3、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件精神,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规定: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资格。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
考核,认可合格后方可初定。
4、本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注:需报名的人员请于2011年7月27日前发邮件到公司邮箱
sushangjianshe@163.com
索取报名表。